意向金和认筹金能退。认筹金和意向金属于同类款项。没签买卖合同的认筹金就是能退的。此种情况下,认筹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应,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认筹金或诚意金是可以退还的。
如果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则需要仔细确定,防止有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出现。如开发商在认筹协议上约定,购房者将来由于个人原因不再购房,那么认筹金就不会退还;或是否认同直接将认筹金转为定金的行为,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为“定金”,则可按照合同所约定执行,那也就不能退认筹金了。
相关拓展:“认筹”是个舶来品,灵感来自香港房地产市场的一种炒作方式。“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