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各地情况,开客栈必须符合七大条件,包括经营用房、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卫生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
2、经营用房方面,市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经营主体租赁市民住宅、闲置的村集体用房等开设客栈,且单体建筑面积一般在六百平方米以下,建筑层数不超过五层、房间十五间以下。每层楼面还至少设一个通风采光的卫生间等;
3、消防安全上,每层应按不少于两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每间客房应配备逃生用口罩和手电筒设施等。除厨房外,其他房间都不得使用明火;
4、为保障入住顾客的安全,还要求各客栈经营户落实旅客住宿登记制度,安装旅客住宿登记系统。而在客栈接待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还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5、食品安全同样不可忽视。各民宿内的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个人卫生良好,掌握岗位基本卫生知识,配备专职卫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