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房产过户的方法如下:
1、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等待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正员审查资料,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异议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在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后,就会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房产过户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