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产公司偷税案:二零零八年,浙江实业有限公司向温岭市农行借款两千六百万元用于新厂房的建设投资,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一百七十六多万元,记入“财务费用”科目,未按规定进行资本化处理,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未作纳税调整,少缴企业所得税。温岭地税局稽查局追缴该公司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处罚款合计七十八万元。
2、商务酒店少计收入涉税案:二零零八年六月,路桥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开展了全区餐饮业税务大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一家酒店的实际营业收入与申报的征管资料不符,将该单位提供的酒店客户住宿登记资料与已申报纳税的营业收入相对照,发现其有隐匿营业收入问题。
3、台州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台门市部不按规定取得发票被处罚:
二零零七到二零零九年度,该公司取得云南昆明、湖南张家界等地旅行社开具的服务业统一发票,这些发票经当地税务机关鉴定为假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