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教师工资的处理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由于地方财政比较困难,无钱可发造成的拖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处理好经济与教育的关系,保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落实。
2、如果是由于有关人员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教育的经费造成的教师工资拖欠,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举报,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