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出庭,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了,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定双方感情还未完全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
鉴于离婚具有强烈的身份属性,与人格权利息息相关,因此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出庭。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委托代理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