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让更多新生儿及时的得到救治。人社局规定,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可以先治病,然后办理医保,前面住院产生的费用也可进行报销。但是注意在报销时必须是新生儿住院期间因治疗疾病产生的费用,如果新生儿不是因为疾病住院产生的费用,则无法享受到相应的报销。
2、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母亲或父亲的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亲或父亲的身份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当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其可按规定到社保部门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在为新生儿办理医保报销手续时。没有特别的时限要求,当年内均可。家长需要提供现金结算证明(医院医保办开具)、住院发票原件(改为孩子名字)、诊断证明或出院证、费用总清单、病历复印件、医保卡、户口簿等。新生儿办理医保的流程如下。
4、新生儿在出生后。家长可以携带户口本、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申请表。
5、然后将申请表和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6、等待大约一周的时间。家长即可前往街道办事处领取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