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省区少数民族无条件加分。
北京、天津、安徽、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和湖北共8个省区,在这些省区只要是少数民族就可以获得加分。
2、山西省少数民族全部不加分。
山西省对少数民族考生不加分,仅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也不区分少数民族聚居区。
3、河北、山东和陕西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根据聚居区区别对待。
河北省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山东省规定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4、吉林和黑龙江少数民族加分根据高考答卷的民族文字决定。
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不是根据少数民族聚居区进行是否加分的界限,而是根据少数民族考生高考选择的文字来确定加分分值。
5、新疆只要报考其他民族招生计划就加分
新疆的少数民族报考汉语言招生计划或者汉族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招生计划都享受加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