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埋深是指从基础底面至室外设计地坪的垂直距离,基础埋深不得浅于0.5米。室外设计地坪分为自然地坪和设计地坪,自然地坪指施工地段的现在地坪,而设计地坪指按设计要求工程竣工后室外场地经整平的地坪。埋深大于等于5米或埋深大于等于基础宽度的4倍的基础称为深基础,埋深在0.5米到5米之间或埋深小于基础宽度的4倍的基础称为浅基础。
确定基础的埋深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建筑物在使用功能和用途方面的要求,例如必须设置地下室、带有地下设施、属于半埋式结构物等。对于位于土质地基上的高层建筑,为了满足稳定性要求,其基础埋深应随建筑物高度适当增大。在抗震设防区,筏形和箱形基础的埋深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筏或桩箱基础的埋深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对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要求。受有上拔力的基础如输电塔基础,也要求有较大的埋深以满足抗拔要求。烟囱、水塔等高耸结构均应满足抗倾覆稳定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