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或补领的,应当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提交符合办理证件要求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或照片电子版;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或签注的证明;
5、现役军人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含首次签注)或再次签注的证明。
办理流程:
1、在河北公安出入境平台,选择“申请证件类型”、“详细类别”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2、按照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3、预约申请成功,按照提示信息按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