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中的定金是否予以退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不按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卖方有权不予返还定金。
(2)如果是卖方过错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3)双方对不能签订正式合同均无过错的,不适用定金条款,所交纳的定金应当原数退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