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事件预警电话是12379,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级,目的是落实应急管理的责任和提高应急处置的效能。
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国务院负责组织处置,如汶川地震,南方19省雨雪冰冻灾害。
Ⅱ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Ⅲ级较大突发事件由市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我们还制定了专门的分级标准,其中一条共性的、最重要的标准是人员伤亡,死亡30人以上为特别重大,10人至30人为重大,3人至10人为较大,1人至3人为一般。具体确定时要结合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情况和其他标准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