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许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考试科目具体项目如下:
1、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本省的考试题库;
2、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上海等城市科目二为九项必考,即倒车入库、直角转弯、侧方停车、隧道行驶、停车取卡、曲线行驶、窄路掉头、紧急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项目包括上车准备与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4、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为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