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法定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是:
(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四)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五)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六倍至九倍缴纳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