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离婚证的领取程序是: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