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连带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3)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必须不可分。
(4)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5)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3、14条之规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数额,若责任难以确定,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