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明发展至今,发明了各种各样残酷的刑法。石刑就是其中一种,由于石刑被视为残忍的刑法,它在社会的发展中慢慢让位于其他行刑手段。但在一些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一些国家的边远省份和偏僻部落中,石刑至今依然存在。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伊斯兰教文化中令人毛骨悚然的石刑。
石刑是一种钝击致死的死刑执行方式,即埋入沙土用乱石砸死。虽然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国家对于石刑的执行方法不尽相同,但石刑还是有一个大体相似的程序:先将犯人埋入事先挖好的沙土坑里;然后众人合力铲砂土将其身体的半部或大半部填埋,最后行刑手及众人(围观者,或者说是客观上的帮手)一起向其投掷石块,直至犯人在乱石齐飞中一命呜呼。
通常情况下,石刑持续的过程大约10至20分钟。行刑用的石块是经过专门筛选的,大小得当,目的是能够确保实施过程准确无误和顺利。不过,在执行的过程中,针对男女犯人,包括石块选用在内的一些处理方法是不同的。对待男性犯人,通常是将其腰部(有的国家是胸部)以下埋进沙坑,然后行刑手及众人用相对大块的石头近距离将其击死。对待女性犯人,则将其胸部(有的国家是肩部)以下埋入沙土,施刑者及众人远距离用比较小块的石头将其击毙。
伊斯兰教法中(阿拉伯语称“沙里亚”)规定,已婚者犯通奸,只要有四位证人,可以判处乱石砸死;未婚者犯通奸,只要有四位证人,可以判处鞭打100下,尤其是伊斯兰刑法对于“通奸”和“偷盗”(砍去手足)的处罚更为严厉。
石刑在国际社会普遍被视为过于残酷,故通常会使用一些较人道的死刑。仍然存在石刑的国家包括依然实行伊斯兰教法的阿富汗、伊朗、伊拉克、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利亚、索马里、文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