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以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
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重要的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下列几种形式:1、由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并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字盖章。
2、格式合同。
3、双方当事来往的信件、电报、电传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