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业属于第三产业。国家统计局在1985年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中,将第三产业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流通部门,第二层次是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第三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第四层次是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
服务类型,1,基础服务,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2,生产和市场服务,包括金融,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以及中介和咨询等专业服务。3,个人消费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保健,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房地产,商品零售等。4,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