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
游戏
旅游
时尚
财经
宠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