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起人的资格和人数,以原有企业投资者作为发起人,则涉及原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分立或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发起人股本和认缴方式,《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上市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组建前3年均为盈利。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规定,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3、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规定,必须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结构,如建立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组建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者。
4、具有固定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业务活动的固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