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书,与第一次离婚的起诉状,在格式上相同。但事实与理由部分,与第一次离婚起诉状,是有很大区别的。下面我从以下几方面介绍,第一次离婚诉状,与第二次离婚诉状,相同与不同之处:第一、原被告的身份信息相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等;
第二、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的诉讼请求相同。另外如果原告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未能与被告协商一致的,可以一并写诉请;
第三、事实与理由部分不同。除应介绍双方认识、结婚生子、感情破裂不能和好的事实外,还应重点陈述半年禁诉期内,双方居住情况、子女抚养情况,及感情进一步恶化的事实,以此向法庭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事实与理由部分,应当有事实和证据依据;其次,离婚起诉状,属于专业的法律文书,诉讼请求不合理、事实与理由未有证据支撑,都有可能导致案件的败诉。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