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号限行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
一、受限车辆根据星期限行:
星期一,限号1和6;
星期二,限号2和7;
星期三,限号3和8;
星期四, 限号4和9;
星期五,限号5和0;
星期六和星期天不限号。
二、不受限行规定的车辆: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