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祖第八子潭王(朱梓)。
洪武三年(1371年)封,洪武十八年(1386年)就藩长沙府。洪武二十三年(1391年),胡惟庸案发,朱梓王妃于氏的父亲和妻弟牵扯其中被诛,朱梓坐立不安,明太祖遣使安慰,召其来南京入见。朱梓大惧,与妃俱自焚而死。无子,除其封国。
2、太祖第十九子谷王(朱木惠)。
洪武二十四年(1392年)封,洪武二十八年(1396年)就藩宣府,永乐初改封长沙府。朱惠骄肆蛮横,夺民田,侵公税,杀无罪人。永乐十五年(1417年),朱惠及其二子皆废为庶人,除其封国。
3、明英宗第七子吉王。
天顺元年(1458年)封,成化十三年(1478年)就藩长沙府。崇祯十六年(1644年),张献忠入湖南,朱慈煃入粤。国亡后,死于缅甸。
4、明仁宗第五子襄王。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封,宣德四年(1428年)就藩长沙府,正统元年(1435年)移襄阳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