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人员:
对从我区入境人员严格落实“三查三排一转运”制度,加强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医学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入境解除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抵桂后纳入社区管理,由社区根据其在入境地隔离医学观察天数,补足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及健康监测天数,并进行相应核酸检测。
国内风险地区返乡人员:
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乡人员,须提前至少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备,在返乡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由社区做好信息登记,并按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社区管理。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对来自14天内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省份的返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所在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后方可入桂。建议所有返乡人员回到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国内其他地区返乡人员:
除前述2类返乡人员外,从国内其他地区返乡的人员,在抵桂时要提供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绿码。返乡后24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纳入社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