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是战国时期秦武王正式设立的,到明洪武十三年,被朱元璋废除。丞相是古代的官名,三国以后是辅佐皇帝总理百政的官员,即百官之长。丞相的职责主要是协助皇帝管理一切军国大事,即“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自秦武王开始,设左丞相、右丞相,作为相邦的副手,此后相邦与丞相一直同时存在。明太祖朱元璋杀丞相胡惟庸后废除了丞相制度,同时还废除了中书省,大权均集中于皇帝,君主专制得到加强,皇权与相权的斗争以皇权胜利而告终。
自秦至明朝初年朱元璋(通过胡惟庸案)废丞相的1600年间,丞相的设置断断续续,作为官名的丞相在历史上存在时间并不长。丞相一职在中央政权里的彻底废除,是在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年),罢丞相之职,建议权归六部,决定权归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