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规定: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现役军人或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申领地方驾驶证的应当进行下列办证手续:
1、带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2、现役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件和省军区以上证明。
3、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
4、证件相片四张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及相关手续。
车管所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当场发给《学科咨询预约通知书》。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车管所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考试科目为道路驾驶考试,持小型乘坐车、摩托车驾驶证三年以上的,免道路驾驶考试。复员、转业、退伍人员申请驾驶证须在复员、转业、退伍后一年内提出。超过一年不满两年申请的,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满两年以上的按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