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受“以租代征”,可以参照下列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已经与政府部门签订了所谓的土地租赁合同,也不要担心,因该合同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可以向人民起诉确认该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后,要求政府部门返还土地。若被政府部门强行占地,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返还土地。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因此,依此规定,政府部门“以租代征”强占土地,因侵害了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属行政案件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