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北平改名为北京。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开幕,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设于北平市同时更名为北京市。
北平,是北京的旧称之一。“北平”一词,最早源于战国时燕国置右北平郡。西晋时,右北平郡改称北平郡,是北平作为一个地名第一次出现在行政区划中。1368年(明洪武元年)9月12日,大都易名为北平府,取“北方和平”之意。后于1421年(明永乐十九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平改名为北京,与南京对应,形成“两京十三布政使司”,此为今名之始。
“北平”一词,最早源于战国时燕国置右北平郡。西汉时北平属广阳国,东汉复为广阳郡,均与右北平隔着渔阳郡。《史记·李将军列传》有“(李)广居右北平”。西晋时,右北平郡改称北平郡,辖地不变,这是北平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在行政地区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