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各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数负责合理设置考点、考场和考试管理工作。
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主要考察应聘者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
面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也可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前,要认真核查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或核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可以采取课堂试讲和答辩等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