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遗失快递的赔偿标准,根据《邮政法》第47条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快件发生丢失时,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此外,还应:
1、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2、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3、造成用户其他损失的,按照相关民事法律法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