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当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和20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