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毕业大学生误工费,依据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应当是受害人接受治疗期间减少的实际损失,大学生如果有证据证明在治疗期间损失收入,应当有误工费,如果没有工作,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等,受害人如果有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