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没有股份,在特定情况下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则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此外,在企业的偷税漏税、走私、消防、安全生产等等方面,法律要求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有关机关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