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球裁判员规则:
1、报第一局先发球者,司线员准备、球童准备、运动员准备,比赛开始。
2、报分时应先报发球员一方的分数,平分后要报"发球占先"或"接发球占先"。不能用其他术语报分。
3、报分时应按照下列的方法报:一局结束,第一盘,局数4比2,或第一盘,局数4乎。
4、在报盘分时,宣布该场比赛获胜者的局分。
5、由于客观原因暂停后返回球场时,裁判员应看司线员是否就位,比赛运动员是否位于球场上所应该站立的位置,发球顺序是否正确。
6、比赛结束时,裁判员应宣布最后比赛结果,并在记分表上签字,将其交还记录处或交给被指定的收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