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安全员具体有5个工作:
1、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建立制度、落实措施,牢固树立全员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
2、组织门检、路查工作,使全校驾驶员、教练员坚持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三检工作,车辆不带病行驶。
3、安全员在教练时要按规定路线、场地、科目进行训练,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乱停乱放,车辆回场时应停放有序、留出通道。
4、对学校内的防护、照明、信号及警戒线、标志线等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保养、检验,做到可靠有效。不得任意拆除或挪作它用。
5、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发生重大或恶性事故先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刻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