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个街道,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城市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处级干部,地级市以及其他不设区的市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科级干部.由此可见街道办事处相当于镇政府,是办理该管辖区的行政问题的单位。派出所是政府的工作部门管理辖区内的治安及户籍等问题。
辖区派出所:通俗的讲就是所居住、所处区域、对涉事事务有管辖权的派出所。是指公安机关设立在街道、机关、乡镇等负责管理当地户籍、治安的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