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是作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使用的,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护士执业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取得。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