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额行程单只有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等额行程单的行程单票面值和实际支付(报销)金额一致。
一、行程单既是专用发票,又是运输凭证,还是航空运输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和记名式有价证券(票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民航总局规定(国税发[2006]39号),2006年6月1日起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报销凭证。
二、2008年5月19日,国税总局、国家民航局再次联合发出“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终于明确将行程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
三、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