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规定犯人自残国家不赔偿,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173)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273)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279)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