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主要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机关很难批准.即便是你改了,需要重新办了身份证,同时你的相关证件和人事档案就都作废了,都需要重新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