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伤恢复期的工资按照原工资算。员工因为发生工伤需要治疗或者休息的,在员工治疗和恢复期间,其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资标准与员工平常上班所获得的工资一致,用人单位不得私自扣除或者停发。如果工伤恢复期用人单位停发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并告知其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