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丧葬习俗,是人结束一生后,由亲属、邻里乡亲、朋友等进行哀悼、纪念、祈祷的一种活动,是回族民俗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回族群众认为,生是死的起点,死是生的结果。世界上无论什么人,他的地位再高,钱财再多,寿命再长,都会有死亡这样一个不可抗拒和避免的日子。但是,作为在世的人,对于死亡,不讲贵贱,不论贫富,不管是子孙满堂,还是鳏寡孤独的人,一律要尽埋葬的责任,并要葬之以礼。回族的丧葬习俗,既有回回民族的习俗特点,又有伊斯兰教处理亡者的信仰性质。
一 回族丧葬习俗的历史传承
回族主要是13世纪前后由中亚、中东一带迁徙至我国的各族穆斯林形成的民族。在形成前,他们作为穆斯林,在丧葬方面实行着伊斯兰教的丧葬制度。回族形成后,伊斯兰教的丧葬制度已变成回族的丧葬习俗,并在社会发展中不断坚持、完善,形成了全民族共同遵守的丧葬习俗。回族先人宛葛思相传是来中国传播伊斯兰教的四个阿拉伯人之一, 无常 于中国,葬广州城外流花桥畔,俗称 回回坟 ,其墓碑谓建于唐贞观三年(公元629年),据陈垣考证,应为永徽三年(公元652年),此地回民至今仍保护着宛葛思的墓。
在宋末元初,已有文字详细记载,回回按照伊斯兰教处理亡者的习俗丧葬。 回回之俗,凡死者专有浴尸之人,以大铜瓶自口灌水,荡涤肠胃,秽气令尽。又自顶至踵净洗,洗讫,然后以帛拭干,用拧丝或绢或布作囊,裸而贮之,始入棺殓,棺用薄松板,仅能容身 不置一物也,其棺即日便出。瘗之,或闻有至瘗所,脱去其棺,赤身葬于穴,以尸面朝西。 周密记载的回族先人的丧葬习俗,有许多不准确和谬误之处,如回回穆斯林死后着水,洗涤周身,其中要漱口,洗净鼻涕,但并不是 荡涤肠胃 ;另外,回族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穆斯林亡后一律不用棺,而用塔木匣子抬尸。可见周密只看到表面,不懂回族先人丧葬习俗的实质内容,把穆斯林用的塔木匣子误写为 棺 ;把穆斯林用白布缠身,误写为用 布作囊 等。尽管如此,从周密记载 大铜瓶自口灌水 、 自顶至踵净洗 以及用布缠身等习俗中可以看出,当时穆斯林使用汤瓶灌水洗尸,给亡者 着水 ,用白布缠身,用塔木匣子抬尸送葬,和现在的回族丧葬习俗是一致的。
二 回族丧葬的程序习俗与表现
回族人在临终前,一般都注意做好这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请阿訇给病人念 讨白 ,祈祷真主饶恕病人的罪过,要求病人忏悔和反省自己。
二是要 口唤 ,即平时接触的邻里乡亲、朋友与病人如果发生过口角、矛盾,甚至结下仇恨的,这时要主动向病人说 色俩目 要 口唤 ,讲明原情,消除误会与隔阂,互相原谅,愉快地了结往事。
三是病危时,要求周围肃静,不乱哭乱喊,嬉笑吵闹,要屏除各种噪音,甚至停止行走。除了病人的亲骨肉和守候在病人身旁的阿訇或在群众中德高望重并懂得伊斯兰教教规的人以外,其他人均不能人室,直到病人逝世。
回族在人逝世后,一般都称 无常 ,有些地方称 归真 或 毛提 了。 无常 是回族穆斯林的汉语专用语,即逝世的意思。 毛提 是阿拉伯语,也即逝世之意。 归真 是回族群众对笃信宗教和宗教职业人员以及宗教上层人士的称法。如泉州现在就把逝世称为 归真 。回族无论怎么称呼逝世,但都忌说 死 这个词。为什么呢?这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有很大关系。因为伊斯兰教把死当做一个人最后的必然归宿,并把他理解为 嘎来布 (肉体)的消失和 罗罕 (精神)的升华,是人生的复命归真,而不是生命的归结。所以,久而久之,在回族人当中形成了一种习惯,忌说 死了 。
回族人逝世后的葬礼,东自长江三角洲,西至帕米尔高原,南起海南岛的天涯海角,北达黑龙江畔,大同小异,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主要形成了以下几项程序:
(一)停尸
回族人停止呼吸后,在身旁守候的阿訇或亲人,要给亡人瞑其眼,合其口,顺其手足,理其发须,还要整好尸体。人逝世后不能停在睡觉的床上,有条件的要安排在通风凉爽的客堂大厅,如住房紧张或家境贫寒,可在客房地上铺上席子或停尸床,将尸体置于上面,但不能停在伙房。停尸必须使亡人头北脚南仰卧,面稍向于西。在尸体上要覆盖一洁净的白布单。与此同时,要派人分头通知本坊教长及亲戚朋友、邻里乡亲。并在直系亲属中,推选出几位有组织能力和处理丧事经验的人,管好迎来送往、丧事费用等事情。
(二)善面
回族也叫探埋体(尸体)。这一程序相当于汉族向遗体告别。当阿訇、满拉、亲朋、乡邻来丧主家,在向丧主和亲属表示悲痛后,到停尸房揭开亡人头上覆盖的白布单,看看面容,然后根据亡人年龄、去世的原因,多方面劝说丧主家不要过于悲哀和号啕大哭,讲述人生客观规律。回族人反对丧家拍胸抓发、跺脚喊叫的怨恨之哭。
回族人在善面过程中,忌向亡人行鞠躬礼,忌丧家妇女、小孩跪在地上回礼。同时,如是夫妻一方殁了只许在净身前善面哭泣,净身以后不许再看面容。
回族在人亡后若当天未能埋葬,还得 坐夜 ,须请一位深明伊斯兰教义的长者看守亡人。 坐夜 者要身上干净(洗过大净),停尸的屋子要点上香烛直到天明。为了消磨时间, 坐夜 者要给丧主家的人讲人世间的真善美、假恶丑,讲穆罕默德的智慧故事,劝人要行善事等等。在我国东北和其他一些地区,回族人 坐夜 时,还请教长给亡人的眼、鼻、嘴、耳等 念七窍米 ,表示亡人不空见真主,这种习俗是回族对亡人表示的一种怀念,代亡人祈求真主饶恕生前罪过的一种善良愿望。
守夜的人不能睡觉,更不能睡着,主要是怕亡人和丧主家人害怕。有的地方防止坐夜者寂寞瞌睡,由二至三人轮流守或一起守。守夜者至午夜后要吃干果之类,有的地方如黑龙江等地晚上还吃丧饭。
坐夜时忌大声喧哗,忌玩赌、打扑克。
(三)备殓
回族俗称缝 克番 。回族的克番有两个特点,一是从颜色上看,无论是哪个地区,都是白色的,不用有色的布料。二是从选料质量看,不分贫富贵贱,一律是白棉布、白市布、白漂布等,不用绫罗绸缎和其他高级面料。为什么回族人在备殓时要坚持这两点呢?主要是受伊斯兰教的影响。穆罕默德曾说: 安拉最喜欢白色布,生者着白衣,死者用白布做 克番 。 大伊玛目艾布 哈尼法也主张用白布做克番,不宜用色布、绸缎。回民由于受这些影响,便逐步形成了用白色布料做 克番 的习惯。
回民给亡人备克番,不是像有人说的那样,用一块白布一裹就行,而是有讲究的,其样式、规格、要求,全国各地大体相同,但男女有别。
男亡人用的殓服有三件:一是大殓,回族俗称 大卧单 ,长短要略长于身,上下各余出六七寸。一般来说,长约七尺,宽约四尺五寸。二是小殓,回族俗称 小卧单 ,也叫 二单 ,长短要合身,但上下两头留余地,宽约四尺五寸。三是衬衣,回族叫 格米素 或护心斗娃,长自肩至踝骨,宽约一尺二寸左右。肩上要开缝,再加帽子一个,长共约九尺。
女亡人的殓服,比男的多两件。除了同男子用的三件以外,另加裹胸和包头各一件。裹胸长三尺左右,宽一尺左右。包头也叫盖头,长三尺左右,用以裹发,并用布带束着。
(四)净身
也叫 着水 或称洗 埋宜台 。净身无论在清真寺还是在丧主家,都要准备好浴床(一般是洗干净的门板)、汤瓶、毛巾等。如在丧主家净身,离清真寺较近的,都从寺里担水,途中担水人累了,可以由另一人替换,但水桶不许落地。
净身一般由三人承担,即一人专门灌水,一人帮助冲洗,一人带上手套,双手轻轻洗涤。手套一般要准备两副,洗上身时用一副,洗下身时用一副,洗时不许汤瓶落地。
回族给亡人净身,男女有别,男不洗女,女不洗男。但无论洗男洗女,其程序都是一样的,洗法和活人平时洗大净一样,即先洗手净下,后用白布蘸温水擦洗口齿、鼻孔以代替漱口和呛鼻。接着洗脸、洗头,最后由上至下,先右后左,洗遍全身,并用浴巾擦干净。洗下身时一般都要注意遮掩住羞体,如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回民,给亡人洗下体时 拿布覆盖下体,自脐至膝不得外露 ,洗时 只以一手支布,另一手擦洗 。回族给亡人净身,除了洗涤的三人以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人内。
亡人净身后,将其移到准备好的克番布上,按照有关习俗规定洗右后左,层层包裹,洗裹 格米素 ,后裹小卧单,再裹大卧单,最后加冠,并将腰部、头、足都用白布带子扎紧。女尸还要加裹胸和盖头。对在战争中为国为教牺牲的回民,作为 舍西斯 ,免予洗礼,免于穿克番,允许着血衣埋葬。
回民在给亡人穿克番时,要在克番上撒一些香料、冰片、樟脑水、香水等,其目的是为了防腐驱虫,也是对亡者怀念的反映和表现。同时,还要用《古兰经》或钱物等,向亡者举行 转费达 仪式,即替亡人赎罪。在转费达后,将亡人放在塔木匣子(有的地方是用牛皮做的担架)里,入匣时用布单和其他物品遮住太阳,起灵时由四人或六人抬起。抬木匣子的人中途累了可以换人,但匣子不许落地。回民反对雇人抬灵,一般都由直系亲属担任。
(五)殡礼
回民称站 折纳则 ,是回族丧葬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凡参加殡礼的人必须洗大净。殡礼的领导者,一般都是由本坊清真寺里的教长担任,也有的根据亡人的遗嘱来确定,不论辈分、地位,只要懂伊斯兰教规,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即可。
殡礼有的在丧主住宅院里举行,有的在院外选一块平坦、干净的地方进行。从宗教意义来说,是生者代死者向安拉作最后一次礼拜,但系一种意向性的礼拜。其形式跟礼拜差不多:先将尸体放在西边,主持人靠近埋体站立,其他参加者都脱鞋随后排班站立,诵《古兰经》片断,并举意,求真主饶恕活着的和已经死去的,大的和小的,男的和女的。祈求活就活在伊斯兰教道路上,亡就亡在 伊玛尼 的根基上。之后,向左右说: 色俩目。 至此殡礼结束。回族人的殡礼一般不在日出或日落进行;妇女不参加殡礼,不送葬。
(六)下葬
回族人的坟墓全都是南北方向,均呈长方形的一个坑,且口大底小,丧主家一般要求把坟坑打得宽敞一点,但并不是越宽越好,而是要达到一定的尺寸规定,土质坚硬的地方,墓深五尺至六尺;土质较软的地方,深约一丈。坟长约六尺,宽三尺。在坑底的西边挖一个与坟坑平行的深洞,长约六尺,宽三尺,高三尺,其形状上面是弓形,下面是平底。这个小洞人能弓身出入。在地下水位较高或易崩溃的沙滩上,一般只挖一个三尺左右的坑,同时准备一个无底石椁或木板盖住尸体。
下葬时,两个人先到坟坑里,其中一个到小圆洞里。然后打开木匣子,由四人将尸体缓缓放人坟坑,再慢慢送进小洞里,使尸体头北脚南,仰面而卧,面向西方(因圣地麦加在中国的西方)。之后,先用土坯垒好小洞口(忌用火烧的砖),然后填土掩埋坟坑。填土过程中,如果谁干累了把锹扔下,另一人拾起来再于,不能接着锹干。坟墓堆起来,外形犹如鱼脊形或凸形,有的在坟墓上压上些土坯,有的压一些石子,防止风雨侵蚀。广西等地的回民在墓穴上一般都盖五块青石板,大都是亡人生前自己准备的,其目的是使墓更加坚固。
回民的坟墓与汉民的不同,它不是圆坟,而是长坟,不起坟头。
在下葬的过程中,阿訇、满拉为亡人念经,其他送葬者跪听祈祷。丧主要为亡人散乜贴,数十元、百元不等。有的丧主除了给送葬人散乜贴以外,还要给每人散一顶小白帽戴孝,并将亡人的衣物散给主持殡礼的人和洗尸的人。
回民对坟地很重视,一般都要打埂或打墙围起来,禁止在坟地周围修猪圈、厕所,更不允许任何人在坟地大、小便。禁止在坟地放牧,不许从坟地上取土,搞建筑,以防止坟地倒塌。
回民在陆地一律实行土葬,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在远渡海洋时,可实行水葬。中国古代不少回民到圣地麦加朝觐,途中若逝世了,则在尸体上缠一块石头或铁棒,葬人水中,以免尸体浮在水面上。
(七)纪念亡人
回民把纪念亡人叫干 尔埋力 ,主要是纪念已故的亲属、朋友、教主等。
纪念亡人一般根据亡人无常时间的长短来采取不同规模和方式。
纪念从人无常后埋葬的当天晚上开始。丧主家要煮 米粥 ,炸油香或烙油香,请操办丧事的人和阿訇吃。回民称当日晚上的这种纪念活动为 霄夜 。家里有会念经文的就自己去 走坟 ,不会念的要请阿訇或懂经文的满拉等去走坟,一日五次,共四十天。回民认为在四十天之内,亡人的灵魂还在。丧主家每天要点香、烙油香,做 都阿 向真主祈祷,家里的其他人还要哭丧。直到第七天,回族称为 头七 也叫 七日 ,这天丧主家要宰羊、宰鸡、炸油香,请阿訇和满拉以及有威望的回族老人若于人,到家里念经、吃油香。丧主家为了搭救亡人,求真主开天堂之门,还要给来念经的所有人散乜贴(施舍),之后,还要给亲戚朋友、邻里乡亲散油香。到了 二七 、 三七 规模很小,有时不请阿訇,只是烙些油香,散结左邻右舍或贫穷者。
到了四十日,认为亡人的灵魂要离开家了,要大干尔埋力。早上先请阿訇走坟,完了请阿訇以及亲戚朋友和乡亲们到家里来吃油香,有的还给丧家散乜贴。从此以后,在百日、周年、三周年、十周年、三十周年仍要宰羊、炸油香,大干尔埋力。过了三十周年,有的就不再搞大的纪念活动了。
回民对教主的纪念规模很大,称教主为 导师 ,也称 老人家 ,逝世后尊称为 太爷 ,对某一教派的创始人一般称为 道祖太爷 。如虎夫耶门宦的老太爷洪海儒的祭日7月24日;哲赫忍耶门宦的马明心祭日3月27日。遇到这些祭日要举行盛大的尔埋力聚会,宰羊上百只,宰牛十几头,有一万多回族群众陆续去走坟、吃油香,还有的千里迢迢从外省区赶去参加祭日活动,表达对老太爷的尊敬与忠诚。
三 回族丧葬民俗的特点
回族的丧葬民俗,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是回民聚居区,还是回汉杂居区,总起来看,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实行土葬,忌火葬。回民实行土葬,传说是根据伊斯兰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旦,是由泥土造成,死后仍归于土中而来的,有 入土为安 之说。回民有句俗语说: 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 这就充分说明了回族实行土葬,并且亡在哪里就埋在哪里。
土葬是少数民族和一部分汉族当中普遍实行的一种葬法,它的类型有好几种。回族的土葬法跟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土葬有着本质的区别(除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回族的土葬不用棺椁,由来已久,且至今还保持着。清咸丰时回族宗教学者蓝熙所著《天方正学》说: 清真殡葬,不需棺椁,以身归土,因其清净也。 《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 感纪旧闻》记载,回民丧葬是 殡不以木 。现在回族人亡后,仍不用棺椁,只是用木板或木匣等来安放尸体,葬后再拿回木板或木匣。
回族忌火葬的习俗至今也未改变,包括一些有一定文化水准的人员在内,他们习惯土葬,忌火葬。回族为什么忌火葬呢?据了解,回族当中有这样的传说,说火刑是安拉使用的,只有安拉掌握这个权力,一般人不能用。还说,火刑是罪人无常后所受之刑。另外还说,伊斯兰教处理无常的人不用火刑。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逐步形成了忌火葬的习俗。
第二,主张速葬。回族的丧葬根据伊斯兰教 三日必葬 的规定,一般是早上无常,下午埋;晚上无常,次日早上埋,不能超过三天。也有个别特殊情况在第四天埋的。清代初回族著名宗教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择要解 丧葬篇》说: 按圣教,翌日必葬。盖谓尸以人土为安,不得久停。 泉州回族《丁氏族谱祖教说》在反映明朝嘉靖年间丁家丧葬习俗时说,这里的回族习俗多年来一直是 葬不过三日 。后来由于受汉族文化的影响,有的 葬逾时矣 。现在回族地区人亡后,仍在三天内归土安葬,即使是发生意外事故亡故的,查清原因后,先埋人后等待处理。不停丧权厝,避免停尸过长、腐烂发臭等不卫生的做法。
第三,从俭节约。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 葬必从俭 的影响,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回族当中有着一句俗语: 死后铺金盖银,不如生前厚养孝顺。 讲究生前竭尽全力抚养行孝,反对死后大操大办。所以,现在回族人办丧事,一是不用棺,只用三十六尺白布缠身。有的阿訇带头从俭办丧事。如甘肃省平凉县的马连云阿訇生前有遗嘱,无常后不请客,不收钱,他的克番(尸衣)都是用平时戴过的戴斯塔(缠头布)缝制而成的。回族这种从俭习俗,不仅现在这样,过去也是比较注意的。如泉州回民《丁氏家谱》说,回族亡者 殓不重衣 ,这就明确肯定了回民无常后不穿戴各种衣服等。二是不设灵位,不搞繁文缛节,禁止送花圈幛联,待葬期间不宴请,出殡仪式简单、安静,一般不动用车辆,不雇用吹鼓手吹吹打打,也不讲究任何排场。埋葬不用殉葬物,不搞什么纸车纸马、童男童女等纸火。送葬中禁止摆设任何祭品,不举行任何祭奠。据《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 感纪旧闻》记载,回族葬俗 封若马鬣而浅裹以木棉,祀不设主,祭不列器 。由此可见,回族在处理丧事中早就注意节俭了,这种风气是值得大力提倡的。
第四,一律平等。回族在处理丧事上,无论是地位较高的掌权者,有一定影响和威望的阿訇学者,还是普普通通的一般教民、鳏寡孤独无人照料的人,不管是长寿的百岁老人,还是十几岁的少儿,毫无贫富贵贱、大小之区分,一律平等。都是在阿訇的引导下,用水冲洗后,白布缠身,举行殡礼,最后将尸体抬往公墓安葬。
第五,有自己的场地。回族不管是聚居区,还是与汉族杂居区,都有自己留好的坟地。决不允许非穆斯林埋葬,也不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坟地去埋。在回族聚居区,有的为了就近方便,还根据地域、家族等情况,分几个坟地。回族人不信风水,也不看风水,只要干燥、平稳的地方就可作坟地。凡是回族人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对多占地盘。
第六,其他。回族丧葬中的有些仪式和活动,是回族对亡人表示怀念或纪念的一种形式,并非伊斯兰教所规定,也不是必须遵守的圣行。如亡人人士前的焚香、传经。做都阿,念七窍米、写护心都阿,七日、月头、百日、周年等宗教活动,虽然都举行宗教仪式,也都有所托词,但主要表现了亡人亲属代亡人赎过,祈求安拉饶恕亡人生前过失的善良愿望,是回民在长期的纪念亡人过程中形成的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