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3、提交答辩状。
4、收集、提交证据。
5、按时参加开庭。
6、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你不服,要及时上诉。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接到裁定书、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9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