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两种。
专业划分:
一级建造师设置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
二级建造师设置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
考试制度划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的考试制度。
项目经理职责划分: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