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申遗主管部门涉及国家文物局和建设部,所需经费则由地方政府筹措,对世界遗产的管理也是属地管理;
2、改变当前各地政府以旅游养保护的投入机制,可借鉴英国的申遗体制,将世遗申报、监管的职责统一归口文化部,并建立世界遗产和保护基金会,吸纳社会资金,弱化地方政府的投资性行为;
3、采用国家定价手段抑制世界遗产地的景区开发项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要求,世界遗产的申报必须按要求建设配套设施,如博物馆、游客中心、管理中心、监控中心、各种监控设施等。各地政府在执行这一要求的时候,往往借机将世界遗产资源圈为封闭型的景区,并向游客收取高额门票;
4、根据世界遗产的共享性质,应该还原世界遗产的公共属性,将世界遗产所在地建设为开放型的旅游目的地。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是国家定价,根据每处世界遗产的维护成本,由国家统一制定相关旅游项目的门票价格,从而抑制地方政府和旅游项目运营商的开发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