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的清朝时期东北是4个省。
1、东四省是指中华民国的东北四省,奉天(辽宁、内蒙古通辽、内蒙古兴安盟)、吉林(吉林和黑龙江东部)、黑龙江(黑龙江中西部和内蒙古呼伦贝尔)和热河省(河北承德和辽宁义县、锦州和内蒙古赤峰、通辽);
2、截至1933年,长城抗战失败,热河沦陷,东四省全部划入傀儡政权伪满洲国的范围,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接收东北,拆东北三省为九省,维持热河省;
3、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撤销热河省。原热河省所属承德市及8县划归河北省,建昌、凌源、建平、朝阳、北票等5县及喀喇沁左旗划归辽宁省,赤峰、乌丹、宁城3县及敖汉旗、喀喇沁旗、翁牛特旗3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