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使用权房没有房产证,使用权房就是公有住房,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目前已经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
使用权房有公有住房使用证,这是由产权单位发放的,证明持证人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一种权利证书,但是这不是房产证。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
公有住房是国有住宅,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也不能用公有住房使用证去办理产权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