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只有在婚后夫妻双方自己买的房子,且没有特殊约定的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