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项基本权利,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九项权利是:
1、人身、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受教育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